欢迎来到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为先、能力并重、全面发展,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3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科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21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选程序
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各学院按照上述规定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以及分配名额(见附件1)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其中,先进班集体需要学校评审确定学校最终推荐名单。
各学院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学生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学校总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本校正常推荐指标的10%,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
各学院将候选材料上报学校后,学校将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1.请各学院将评选情况形成简要书面汇报材料(纸质版)。
2.请学院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推荐省级优秀学生信息名单汇总表》、《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名单汇总表》、《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信息名单汇总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5,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学院党委(总支)公章。
3.受推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学生需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纸质版和电子版,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4.请各学院于3月17日(周四)上午下班前,将以上所有材料报送至学生管理科。联系电话62178,邮箱xsglk@ytu.edu.cn,办公楼106室。
四、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周密、安全的评选办法,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疫情防控风险。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