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关于做好2022年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2        阅读次数:

各班:

2022年夏季高考将于67日—10日举行。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高考秩序,确保考试安全,坚决杜绝高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或替考,按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学生管理责任

做好高考期间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关心爱护学生的必然要求。各学院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构建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纵向责任链条,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横向责任体系,严格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各学院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对高考期间学生的管理要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的点名核查工作;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学生诚信法纪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国家考试的”将入刑定罪。《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各班要加强诚信法纪教育,建立健全学生诚信法纪教育长效机制,将诚信法纪教育作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政策规定传达给学生,使广大学生知晓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拒绝替考,拒绝参加线上线下作弊答题,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密切联系实际,全面加强学生日常管理

各班要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统筹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与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高考期间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原则上高考期间学生不得请假离开学校。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对无故缺勤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私自离校参与替考。对在校外实习或尚未返校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或辅导员要清点核查,确保无缝覆盖。

各班要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在67日—10日每日上午和下午的高考时间段,对本班学生逐一清点,落实去向。请各班按要求填制“高考期间学院清点学生信息报送表”(见附件),分别于67日—10日每日1700前,将纸质版信息报送表报学院学工办(团委楼204),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报告。

各班要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切实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