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3-05-25        阅读次数:

为加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规范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管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确保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特制订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具体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

(一) 推荐对象为已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的入党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应满18周岁,原则上应是共青团员。

(二) 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学院活动,对党组织、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出谋划策,按时参加全部“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期学习成绩名名列本班级前50%以内,在团支部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大一新生无学习成绩参考,建议以民主测评结果和本人综合表现作为参考)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做表率。本学年内没有任何通报批评及以上违纪处分情况。

二、推荐工作程序

(一)每年3月份、10月份分别下达推荐人数到各团支部,各团支部的推荐工作在两周内完成。

(二)各团支部对照推荐条件,全面了解申请人情况,确定本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

(三)团支部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班级导师需到场。学生党支部负责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监督考核,并派出监票人员,确保评选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四) 团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大会的流程是:

1.团支部委员清点参加大会的人数,团支部全体成员参加测评,有2/3以上人员参加方为有效。

2.团支部书记宣读计票员(2人)、监票员(1人)名单和推荐人数。

3.监票人员宣读《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4.团支部委员介绍符合积极分子条件的候选人基本情况。

5.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

6.参会人员逐一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投票结果由团支部书记当众公布,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

7.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记入 音乐舞蹈学院班级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

8.团支部委员会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在征求班级导师意见后,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各团支部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候选名单报学生党支部研究确定,并报学院党总支备案。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张贴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校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