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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管理,根据《烟台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烟大校发[2021]74号)文件要求,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内容的横向科研项目,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办理结题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6月30日之前合同履约期满且已完成的横向科研项目;虽在合同有效期内,但提前完成了委托单位合同要求的横向科研项目。
二、结题方式及要求
已履行完横向科研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撰写并提交《烟台大学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见附件1)或《烟台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见附件2)。结题报告表需由项目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由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结题报告表一式三份。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9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附件1报送办公楼408房间(科技处),将附件2报送办公楼407房间(社会科学处)。
四、其他说明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后不影响结余资金正常使用。
联系电话:科技处 6901749 姜老师
社会科学处 6903282 高老师
附件:1.烟台大学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
2.烟台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