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转发省教科院关于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4        阅读次数:

现将结题材料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予以反馈:

1.教科研成果专报和查重报告是结题必备材料,缺一不可,如有缺失,将直接视为不通过;

2.研究报告的重复率须低于 20%,且查重报告单上须有”高校图书馆查重专用章“或”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盖章“,否则视为无效,不予结题;

3.鉴定组专家成员一般为单数,不少于5人,以5-7人为宜;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2人,且须专家本人真实签名,签字全,且不能代签;

4.各地市教科院审核盖章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审核请盖“地市规划办章”,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审核盖“地市教科院”章即可;若无相应审核章,不予结题;

5.已提交但存在问题的结题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请各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材料审核,严格质量把关,确保提交材料规范科学。我院将对存在严重审核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将其列入”科研失信黑名单“。请各管理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课题管理,确保结题工作有序进行。感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