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一、学校简介
烟台大学建校于1984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创建并持续支援建设。1985年正式招生,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资格,2020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博士后招收培养资格,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2020年入选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行列。法学、药学学科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行列。化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学校设有23个学院,66个研究院所,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管、教、艺10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共3万余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3万人,生源跨我国内地30个省(市、区)和港澳台地区。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及博士后人才培养资格,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和国际合作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中国魅力城市一-烟台,烟台市是中国首批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国际著名海滨城市,中国二线城市,国际葡萄酒城,联合国人居奖获奖城市,中国投资环境“金牌城市”,山东新旧动能转换三大核心城市之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核心城市,2024年跻身万亿城市。烟台大学有主校区、南校区、八角湾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3000亩,校园东临黄海,西依青山,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拥有承先馆、逸夫馆、八角湾图书馆等3座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环境优雅的现代化图书馆,总面积6.4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62.5万册,引进中外文电子期刊2万余种,上线各类电子数据库百余个。建有5000平方米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和干米文化艺术长廊,孺子牛、八景园、三元湖、烟雨亭、钟楼、“升腾”雕塑等标志性文化景点遍布校园。是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山东省企校共建先进单位、山东省平安校园标杆学校、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
二、学院简介
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成立于2004年,现有音乐学、舞蹈编导两个本科专业,设有音乐理论教研室、声乐教研室、舞蹈教研室、管弦乐教研室、键盘教研室、民乐教研室、艺术实践部等。2024年成功获批音乐专业硕士学位点,招收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
音乐舞蹈学院坚持“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以人为本,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素质、重实践、多元化”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构建起“严抓教学质量、优化课程建设、国际合作培养、产教融合实训、思政育人与实践”的人才培育体系,近年来在教学成果、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多项突破。其中《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获批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山东省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主科(键盘)》获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获山东省第五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实现学校在此项比赛中的零突破。近五年获得山东省师生基本功比赛一等奖7项,二等奖13项。与白俄罗斯国立文化艺术大学、韩国檀国大学音乐学院等高校建立研究生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与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等专业院校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建立各类实习实践基地10个。获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二等奖1项,第十四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银奖1项。烟台大学海之韵合唱团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等奖,混声合唱团和女子合唱团获山东省高校最美歌声比赛“歌声激荡四十年”并列一等奖。学院先后培养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逄子剑、美国爱荷华大学博士,中北大学教师张记晨等多名优秀毕业生。
学院在国内外广泛吸纳优秀人才,现有教职工60人,专任教师50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8人,获博士学位教师13人,博士在读2人;95%以上的教师有硕士以上学位,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教师占全院教师总数的50%以上。学术骨干勇挑重担,青年教师迅速成长,近年来,学院教师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4项,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1项,发表各类高水平论文百余篇。先后推出原创红色舞剧《地雷战》、原创音乐剧《长岛渔号情》、原创大型主题组歌《向大海》、原创音乐剧《胶东抗战第一枪》等作品,得到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主流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其中舞剧《地雷战》入选教育部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在中央电视台综艺频道《舞蹈世界》栏目播出并获得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一等奖。
学院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为地方文化经济建设服务,以“以艺润心、向美而行”为主题,举办五届艺术月展演活动,对提高美育教育和服务地方文化发挥积极作用。“指玲珑弹拨乐团”、女声合唱团、海之韵合唱团先后入选“高雅艺术进校园”项目,成功完成多场演出任务。学院受邀参加历年烟台市春节晚会、上海合作组织2018年青岛峰会、国际葡萄酒节开幕式等演出,获多方赞誉及好评。
学院坚持“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以人为本,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素质、重实践、多元化”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广泛进行多项新文科视域下的跨学科研究,重点进行美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区域性非遗音乐文化研究及成果转化,尤其是文化“双创”,在本地区艺术专业中科研能力处于龙头地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博士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博士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2026年博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优秀博士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博士岗位)》(扫描下方二维码并点击具体岗位获取)。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ytu.edu.cn)和烟台大学招聘网站(http://rszp.yt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与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进入烟台大学招聘网站(http://rszp.ytu.edu.cn),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时提供):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②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④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各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课堂教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专家现场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以内,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六、待遇
1.来校博士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给予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生活补助等人才待遇。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学校将择优选聘青年教师在助教培育期内从事辅导员、班级导师等工作。
2.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博士岗位)》
政策咨询电话:侯老师0535-6902433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刘老师15771779820
监督电话:0535-6902433